工伤事件申诉补偿处理预案_山东莘县莘森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作者: 山东莘县莘森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9/20 关闭   打印
 
工伤事件申诉补偿处理预案
 

工伤事件申诉补偿处理预案(SSLY-FM37)

1.目的

为预防工伤事故发生后对伤员造成更大的伤害,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恶化,将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确保事故发生后尽快组织人员投入救援处理。

2.范围  

适用于认证区域内营林活动时出现工伤事件的应急。

3.职责

各管理单位(营林部和生产部)负责统筹做好认证范围内营林活动时出现工伤事件的应急 ,确保工伤事件能被及时并有效的预防和阻止,负责做好区域内工伤事件的处理工作。

用工单位要为工人工作相关财产损失或损害、职业病或工伤提供公平补偿。工伤补偿需得到双方认可并不能低于国家最低要求。依据《工伤管理条例》 2011)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11)执行。

4、内容

4.1申诉流程

4.1.1提出工伤认证申请。

4.1.2填写工伤认证申请表

4.1.3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申请审核

4.1.4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证决定 。

4.1.5对工伤认定不服的,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

4.1.6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4.1.7就工伤赔偿事项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4.1.8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1.1对一审判决不服的,15日 内提出上诉。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后发生法律效力。工伤诉讼一般需要三个月。

4.1.2对工人的投诉进行识别。无论解决与否,要依照争议解决程序给出回应。

4.1.3保留所有有关工人财产损失或损害、职业病或工伤的最新的申诉记录,包括下述内容:

1)解决申诉采取的步骤;

2)所有申诉解决的结果,包括公平补偿*

3)未解决的申诉、未解决的原因以及将来打算如何解决

4.2工伤应急措施

成立救护小组,成员由各林区人员组成,各林区负责人为组长。

根据情况提供相应的支援,包括和县乡镇各个部门联系,从内部提供相应的物资支援等。医院救护电话:120

4.2.1一旦发现有人受伤后,立即通知营林活动负责人,由负责人迅速呼叫医务人员前来现场,伤情严重的直接拨打医院急救电话120,同时报告公司。
4.2.2如果为大面积受灾,救护组长立即组织救护小组成员奔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简单救护,对伤员进行必要的处理。,并请求政府部门(医院)参与救治。

4.2.3迅速排除致命和致伤因素:如搬开压在身上的重物,如果是触电意外,应立即切断电源;清除伤病员口鼻内的泥砂、呕吐物、血块或其他异物,保持呼吸道通畅等。
4.2.4检查伤员的生命体征:检查伤病员呼吸、心跳、脉搏情况。如有呼吸心跳停止,应就地立刻进行心脏按摩和人工呼吸 
4.2.5止血:有创伤出血者,应迅速包扎止血,材料就地取材,可用加压包扎、上止血带或指压止血等。同时尽快送往医院。
4.2.6观察受伤人员摔伤及骨折部位,看其是否昏迷。
4.2.7注意摔伤及骨折部位的保护,避免不正确的抬运,使骨折错位而造成二次伤害。
4.2.8车辆一到立即就近送往医院。
4.2.9由负责人进行事故调查,分析责任并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公司及政府相关部门。
4.2.10总结经验教训,教育培训相关人员,预防为主,避免工伤事件的发生和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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