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歧视及性骚扰管理程序_山东莘县莘森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作者: 山东莘县莘森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9/20 关闭   打印
 
防止歧视及性骚扰管理程序
 

                 防止歧视及性骚扰管理程序 (SSLY-FM-34)

1.0 目的

为了确保每个员工在录用、工资、培训机会、工作安排、升职、处分、解雇等都受到公平的对待,不存在歧视行为,特制定本程序。

2.0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所有员工。

3.0 责任

3.1 人事部负责员工招聘、录用、调配、晋升、工资和资金发放活动中的平等对待工作。

3.2 各部门主管工作分配、调配、员工晋升推荐、奖金评定和员工评审等活动中平等对待

工作。 各部门负责:宣导反歧视政策和执行反歧视规定的作业内容

3.3 办公室负责处理员工投诉。并提供指导和支持,必要时报高层经理批准。

3.4 工人代表、管理代表: 负责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是否有歧视问题存在。

4.0 定义:

4.1 性骚扰、性侵害: 指以强暴、胁迫、讹诈、欺骗、权势、诱惑等手段对他人采取的性骚扰或性犯罪行为;

4.2 歧视---就是公司不提供公平合理的工作机会,在决定聘用、报酬、培训机会、升职、

降职或退休等劳动事务时不是根据个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需要作出决定,而是根据种族、社会阶段、国籍、宗教、残疾、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和政府关系等方面的因素作出决定。

5.0 参考文件

5.1《中国劳动法》

5.2《国际劳工组织公约29105100111 号》

5.3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5.4 《中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

6.0 程序

6.1 原则要求: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从事以下活动:

1)直接或间接强迫工人劳动(如:扣押身份证、押金、克扣工资等):

2)限制工人结社自由,或限制建立工人组织权与集体谈判权

3)雇佣和就业歧视、拖欠员工工资或同工不同酬

4)使用童工或剥夺16-18 岁无学籍或者非职业学校的学生的劳动权利

5)妇女从事四级及四级以上重体力工作或危险性工种

6)容许包庇有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剥削性或性骚扰的行为;

6.2 日常程序:人事部应允许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所申请工作的考试。招聘广告中不能限制性别、种族、宗教信仰、年龄、残疾、性取向、国籍、政治观点、社会地位,社会或

种族背景。

6.3 职工录用:依据工人的技能高低决定是否录用,而不因户籍、性别、种族姓氏、宗教信仰、年龄、身高、残疾、性取向、国籍、政治观点(身份)、社会地位、学历履历、乙肝病毒携带等因素而区别对待。

6.4 宗教信仰:公司员工宗教信仰自由,公司不强制也不歧视员工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6.5 升职:所有在职员工,不分性别、级别、国籍表现突出者,经过考核合格,可以晋升在更高的职位上工作。犯过错的员工在已得到相应处分后并已改正行为的不应在以后的工作中受到歧视。

6.6 解雇:解雇员工也必须有章可循,避免歧视。

6.7 工资报酬:技能、受教育经历相等的从事要同工作的员工的起薪应该是相同的,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奖金、及其它形式的补贴应该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决定,不能因为性别、种族、宗教信仰、年龄、残疾、性取向、国籍、政治观点、社会地位,社会或种族背景等因素而区别对待。实行男女平等,同工同酬;

6.8 人事部可以规定工作场所允许的行为与举止,但是所有的聘用决定必须取决于完成工作所需的技能和品质。不可干涉员工行使涉及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和工会的信条、规范或要求的权利。

6.9 不得要求女工在入职前后做怀孕测试和童贞测试; 女工在怀孕后不应受到歧视、解雇和终止劳动合同,应该视身体状况决定是否需要调整工作岗位,并按照《女工特殊保护规定》的要求执行。

6.10 性骚扰:公司禁止在工场或办公场合有性骚扰行为,公司容许有人做出任何恫吓的行为,包括令人产生惊恐、感受欺辱的动作姿势、语言和身体的实际接触或带有性方面的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剥削性的行为;

6.11 公司设立“意见箱”,员工可以将受到歧视的事件写成书面材料,投放到“意见箱”内,由人事主管负责处理员工受歧视事件,对每件事都深入调查。如果事情属实,要对歧视进行惩罚,并将处理结果告诉员工。

6.12 员工有犯错误时应按正常的管理规程对员工进行沟通教育、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等纪律措施,任何人不得使用保安向工作采取压迫事件。

6.13 员工代表应每月与员工组织成员开会一次,讨论对本公司在聘雇、薪酬、训练机会、升级、解雇或退休等事务上,是否出现歧视及骚扰行为。工人代表享有平等的工作机会,可以在工作场所访问工人而不受限制。

6.14 如有歧视及骚扰事件发生,管理代表应组织人员进行事实调查, 原因分析和采取适当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并向管理层汇报。如证实是本公司犯了歧视及骚扰的错误,公司代表应对受歧视或骚扰的员工,以公平及公正的态度重新评核及纠正;

6.15 管理代表负责跟踪纠正行动的进度及结果。如果情况属实,情节轻微的对骚扰者进行教育,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具体参照《员工处理细则》,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记录

7.1 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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